杨维东
近日,民政部再次公布地方民政部门依法查处的9起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,持续释放从严整治非法社会组织、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的鲜明信号。这是新形势下对社会组织实行常态化监管的有力举措,也是正本清源,引导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,警示意义重大。
社会组织作为连接政府、市场与公众的重要桥梁,在公益慈善、产业发展、乡村振兴、志愿服务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。合法登记、规范运营的社会组织,是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力量,能够广泛集聚社会资源,凝聚群众力量,弥补政府公共服务的短板。
然而,未经登记的非法社会组织擅自开展活动时有发生,部分非法社会组织冒用“国字头” 机构或行业协会名义蹭政策热点,借公益、产业帮扶之名收取“会费”、售卖虚假资质,扰乱登记管理秩序,侵害企业群众财产权益,严重稀释合法社会组织的公信力,社会各界对此反映强烈。此次民政部门依法查处的9起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,包括模仿政府机构设立“支队长”“督察长”“政委”等职务的“中国国际救援中心(集团)江苏省应急救援总队徐州支队”,设置理事会等组织架构的“忻州市周易协会”,开展电力电气职称评审、新型电力系统产业服务和培育、会议展览等活动的“智能输配电设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”,以及被撤销分支机构资格仍以省级学会名义对外开展活动,并为某企业授牌的“湖南省辞赋学会”。这些典型案例形式多样、伪装手段多元、活动领域宽泛,凸显非法社会组织不断迭代变种、隐蔽化复杂化发展的新态势。
非法社会组织损害群众合法权益,阻滞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进程,持续侵蚀社会治理根基,甚至威胁国家安全,必须坚决打击整治。近年来,民政部门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,依法处置一大批非法社会组织,有效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,取得良好社会效果。同时,前述案例表明,当前我国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呈现出许多新动向、新特征,开展活动更加隐蔽,迷惑性更强,网络化特征也愈发突出,识别、查处和溯源难度持续加大,为社会组织执法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。
面对非法社会组织迭代变异、隐形变异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各地民政部门坚持问题导向、精准施策,不断升级监管手段,完善非法社会组织监管的政策“工具箱”。通过畅通监督渠道、征集线索、强化以案普法、定期公布典型案例等方式,提高社会公众识别能力,持续压缩非法社会组织生存空间,以常态化、动态化监管肃清行业生态。
激浊才能扬清,正本方可兴业。随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力度的不断加大,打击方式也在不断优化,社会各界对非法社会组织的防范意识明显增强,非法社会组织综合治理格局初步形成。与此同时也应看到,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是一场持久战,需要调动各方力量,针对不同阶段的不同情况系统推进、整体施策。此外,在常态化打击整治、公开曝光典型案例、肃清非法社会组织顽瘴痼疾的同时,也需要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对合法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和托举力度,树立“严选”社会组织形象,在不同的细分领域打造标杆性社会组织,通过正向扶持和规范引导,让真正致力于公益、学术、行业服务的优质社会组织脱颖而出,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。
(作者系华北电力大学副教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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